青龙满族自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所
2020年第六批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01青卫医罚当决字【2020】第J002号
处罚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双山子中心卫生院未按规定保管病历资料
处罚事由:未按规定保管病历资料
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岛青参照《河北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章第六节第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4、被罚未按规定填写、款叁保管病历资料的秦皇仟元,给予1.警告。岛青2.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 的医院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双山子中心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董桂军
处罚结果:1.警告 2. 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8月21日
处罚机关:青龙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02青卫职罚当决字【2020】第200103717号
处罚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孙氏骨伤骨病诊所
处罚事由:未建立放射工作人员孙国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被罚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款叁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秦皇仟元参照《河北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六章第一节第三条第四项(4.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岛青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医院,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罚责令改正,款叁给予警告) 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孙氏骨伤骨病诊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孙国际
处罚结果:警告
当场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8月25日
处罚机关:青龙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来源:青龙
作者: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