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宋著名的哲学家,理学的集大成者。字无晦,号晦庵,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其《伊洛渊源录》、《近思录》是理学入门之作。他编辑了二程《语录》,注释了周敦颐的《太极图说》、《通书》和张载的《西铭》。朱熹改造了周敦颐的宇宙图式,吸收了张载的气化思想,继承了程颢、程颐的基本理论。他一生致力于注释、阐发《四书》,晚年尤用功于《学》、《庸》,精心编辑《四书章句集注》。他还著有《诗集传》、《楚辞集注》、《韩辞集注》、《韩文考异》等。朱熹对百家诸子、佛老异端,以及天文地志、律历兵机、诗书、文艺、孔孟遗言,无所不究。朱熹所谓美,一是指审美对象的表现形式;二是指以善为其内在本质。他说:“美者,声容之盛。善者,美之实也。”(《八佾》,《论语集注》卷二)声音的和谐,容貌的美丽,是由视觉和听觉这种审美感官与审美对象互相作用而产生的美感或愉快。而善这种伦理道德则是为美的内容,美就是声容之盛,他认为所当然之美,其本质和根源在于所当然之理(道),一切具体的美依赖美的理而存在。朱熹把个体所获得的精神和感情的愉快的美与伦理道德的善作为不同的范畴,认为它们有不同的社会功能和作用。对人的精神美,人格美他继承孟子依道德标准分为6个层次:“善”、“信”、“美”、“大”、“圣”、“神”。
关于“文”与“道”,他主张美善合一的贯彻展开便是文道合一。善作为伦理道德内容,便与自然之道与社会之道(包括伦理道德规范)相符合,这就是“道”;美是作为善这种内容的形式,它与道的外在形式“文”,具有相似的意义。善的内容与美的形式的统一,便要求道的内容与文的形式相统一。探讨文与道的关系,是朱熹美学理论的要旨,亦是他与中唐以来的古文家的根本分歧所在。在朱熹看来,古文家各派的理论失误的在于把内在的道与外在的文分离,即文自文,道自道,分文与道为二。朱熹认为,道与文的关系,是本与末的关系,本体道是现象文的决定者,“文”则是“道”的表现。他说:“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惟其根本乎道,所以发之于文皆道也。三代圣贤文章,皆从此心写出,文便是道。”“文皆是从道中流出。”(《朱子语类》139页)朱熹对艺术形式采取轻视的态度,具有很大的片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