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概况 :
摄影/彭波涌
摄 影/田园
珠穆朗玛峰自然保护区于1988年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1989年, 珠峰保护区管理局和定日管理分局相继建立,随后又成立了吉隆、聂拉木、定结管理 分局。1994年,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珠峰 保护区)。
珠峰保护区位于西藏中南部的喜马拉雅山脉中段,总面积为32 681.53千米2,界 于北纬7°48′~29°12′,东经84°27′~88° 00′之间,南与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交界, 北至雅鲁藏布江(吉隆县境内)和藏南分水岭 (定日县境内),东起拿当曲与哈曲分 水岭、朋曲支流——雅鲁藏布江与吉布弄下游分水岭以及彭作浦曲与拉冬扎乌河分水 岭为界,西抵阿母嘎曲、瓮布曲与桑卓曲、希哟得藏布分水岭,大致可沿希夏邦马 峰—卓奥友峰—珠穆朗玛峰—马卡鲁峰一线分为南、北翼两大区域。
在景观区划上,珠峰保护区分属喜山南麓和北麓景观区; 综合自然区划上属青藏 高原温带,半干旱地区,藏南山地; 植被分带上为热带季雨林与高寒草甸混合区; 温 度带属赤道热带与高寒带混合区; 动物地理上分属两个截然不同的地理亚区,即古北 界青藏区青海藏南亚区和东洋界西南区喜马拉雅亚区(张荣祖,2011)。
摄影/田园
摄影/田园
摄影/彭波涌
摄影/黄立
摄影/黄立
摄影/黄立
摄影/田园
珠峰保护区行政上隶属日喀则地区的定结、定日、聂拉木和吉隆4个县,辖28个 乡 (镇),约59 237人,民族组成以藏族为主,占总人口的90%以上,还包括汉、回 在内的十多个民族,以及夏尔巴人。
保护区土地中耕地为22 619公顷,林地 (基本为原始森林) 425 809公顷,牧草地 1 612 034公顷,水域59 397公顷,居民点及交通用地面积1 143 140公顷,其他土地 5 154公顷。除耕地外,其他土地和森林资源使用权属全部为国有。
目前,珠峰保护区所属乡镇和90%以上的行政村均已通车,周边路况较好。保护 区所属4县县政府所在地均通光缆,对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从总体看,保护区经济发展速度快,但基础差、起点低,现有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 保护区经济仍以农牧业占主导地位,而第二产业发展极低,旅游业的发展带动着当地 服务业的发展。
摄影/彭波涌
经过十多年的建设,保护区管理机构框架基本形成,建有1个管理服务中心、8个 管理站和3个核心区进区检查站,保护着区内特有的极高山生态系统、丰富的山地生 物多样性以及众多的人文历史文化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