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咨询美国杰出人才EB1A的朋友有点多,所以重点说一下项目的10个条件(EB1A美国杰出人才需要申请人在10个条件里满足三条⭕️)
1️⃣获奖国家级以上的或者国际级别的奖项。
这一条要求申请人要至少获得国家级或者称之为全国性的奖项,国际的奖更好,典型的就是奥运会和诺贝尔,全国运动会也可以;如果有国家和国际的奖项,省部级的奖项可以作为参考;但如果仅仅有省部级的奖项,是不满足这个条件的,除非能够证明,这一奖项只有部级的,没有国家级的,也就是部级奖项就相当于国家级的奖项,这一点不太容易。从获奖时间上来说,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定,十年前获得的奖项和现在的奖项效力是一样的,但是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如果只有十年前的奖项,现在没有奖项,就不满足移民局的持续的要求;另外更重要的是,如果申请人一直做这一工作,现在的奖项几乎一定会比十年前的奖项更有份量,也就是现在会获得更好的奖项,所以还是以现在的奖项为主,时间较长的奖项可以作为参考。
2️⃣协会在相关领域做出杰出贡献才可以加入的协会会员身份。
这一条也是需要国家级或者称为全国性或者国际级协会,省部级会员仅做参考。协会一定是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加入,而不是花钱就能入的协会。这一点之前移民局上诉委员会曾经有个一个判例,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移民官的主观判定申请人的权限。这个案例是移民官质疑申请人的能力,觉得申请人不够加入该协会的条件,用我们普通人的话说就是你是走后门进的协会;上诉委员会驳回了移民官的判定,只要申请人能够证明是协会成员,移民官没有资格判定申请人是否够条件入会,而是必须认可申请人的会员资格,除非移民官有明确的证据。这个判例是非常有利于我们申请人的。
3️⃣媒体报道专业刊物或者主流媒体对申请人的报道。
这一条同样需要国家级或者全国性媒体或者国际级媒体报道,省部级只能做为参考。比如北京晚报尽管发行量大,但是再怎么报道也没用;而网络媒体的报道是可以被承认的。这一点在移民局上诉委员会也曾经有个判例有利于申请人。案例中的申请人曾经被一个发行量只有80万的媒体报道过,移民官认为不满足条件;上诉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工作是很小众的行业,80万已经是行业内发行量第二的杂志了,属于行业主流媒体,从而满足条件。所以对于申请人进行行业细分,是杰出人才申请的一大法宝;例如申请人是商业领域,但是如果不进行行业细分,谁能比马云王健林李嘉诚做得好呢。另外申请人的微博关注量,微信公众号等也可以作为参考。
4️⃣评委作为评审或者裁判,对其他人的工作进行评判或者打分。
这一项是和第一条奖项相对应的,有人获奖就要有人评奖,评委或者裁判也应该是行业的专家了。这一项包括各大奖项的评委,论文的评审,行业协会每年也会各种评奖,这些奖项的评委都是可以的;注意,学生毕业论文的评审不能算,高考招生的专业考官不能算;当然,这样的申请人一定会有其他的评审工作,基本也是够条件的。同时申请人也可以提交同为评审裁判的其他人的资料,证明自己是和他们同样的行业的大咖,也是满足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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